肝动脉动脉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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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人体动脉血样采集器注册审查指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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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导原则旨在帮助和指导注册申请人对一次性使用人体动脉血样采集器产品的注册申报资料进行准备,以满足技术审评的基本要求。同时有助于审评机构对该类产品进行科学规范的审评,提高审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本指导原则是对一次性使用人体动脉血样采集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还可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一次性使用人体动脉血样采集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产品技术审评的参考。

本指导原则规定的一次性使用人体动脉血样采集器为无源医疗器械,通常由贮样器、采血针、护套、密封件和添加剂等部件组成。动脉血样采集器贮样器内的添加剂一般为肝素类物质。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管理类别为第三类医疗器械。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包括申请表、术语和缩写词列表(如适用)、产品列表、既往沟通记录(如适用)、主文档授权信(如适用)以及符合性声明等,应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的要求。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请表,以表格形式列出拟申报产品的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附件,以及每个型号规格的标识。

(二)综述资料

1.概述

描述申报产品通用名称及其确定依据、管理类别、分类编码、适用范围等。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22临床检验器械目录下11采样设备和器具项下01动静脉采血针及连接件,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产品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临床检验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及有关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等文件,主要原材料或添加剂不同、采样原理不同等,建议区分不同注册单元,提供各自完整的注册申报资料。

2.产品描述

产品描述应全面、详细,至少应包括申报产品名称、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及相应图示、规格型号的划分及依据、尺寸、各组件原材料(如化学名称、金属牌号等)、添加成分(如润滑剂、添加剂等)、技术性能指标、灭菌方式、预期用途、适用部位、配合使用的产品信息、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特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等。

3.型号规格

对于存在多种型号规格的产品,应当明确各型号规格的区别,说明型号规格表述方式中每一字母、数字或符号的代表含义。应当采用对比表及带有说明性文字的图片、图表对各种型号规格的结构组成、功能、产品特征、性能指标等加以描述。

4.包装说明

说明产品的包装层次,明确产品各层次包装(初包装、中包装、大包装)的材料信息;特别应当说明其无菌屏障系统(包括与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初包装)的材料信息。

5.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的参考和比较

列表比较说明申报产品与同类产品和/或前代产品在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标、作用方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异同。

6.适用范围和禁忌证

可根据申报产品的具体预期用途及研究资料,参考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要求,进一步确认申报产品具体的适用范围及禁忌证,描述其为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并说明预期与其配合使用的产品。

(1)适用范围:应当明确具体的适用范围。

(2)预期使用环境:明确预期使用的地点(如医疗机构),说明可能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环境条件。

(3)适用人群:说明该器械目标患者人群信息,以及不适宜应用的某些疾病、情况或特定人群(如适用)。

(4)禁忌证(如适用)。

4.申报产品上市历史

如适用,提交申报产品在各国家或地区的上市批准时间、销售情况。如有不良事件和召回,分别对申报产品上市后发生的不良事件、召回的发生时间、申请人采取的处理和解决方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等进行描述。

(三)非临床资料

1.产品风险管理资料

按照YY/T《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标准的要求,对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实施风险管理。制定该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内动脉血样采集器产品的组件、临床使用方式等因素。

应当提供产品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任何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定,以及与产品受益相比综合评价套包风险可接受的文件,并说明对于每项已判定危害的下列各个过程的可追溯性。

常见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生物学和化学危害(如材料或材料来源变化、原材料纯度变化)、生产加工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如不期望的加工助剂残留、生产环境洁净度)、产品使用风险因素(如未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采血部位选择不当、排气操作不规范、采样后保存时间过长、误采静脉血、出现动脉痉挛、血肿等并发症)、灭菌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如灭菌方式对产品不适宜、灭菌不完全)、产品包装可能产生的危害(如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等。

2.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

说明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各项适用要求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证明其符合性的文件。对于《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中不适用的各项要求,应当说明理由。

3.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的制定应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应根据产品的技术特征和临床使用情况来确定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性能指标与检验方法。对宣称的所有与产品安全有效性相关、可以客观判断的技术参数和功能,以及特殊设计、性能和结构,应在产品技术要求中予以规定。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应不低于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检验方法均应为已验证的方法。对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不适用的推荐要求条款,应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产品技术要求中应明确产品型号规格并阐明各型号规格之间的区别和划分依据,提供产品结构及示意图。明确产品各组件的原材料及相应润滑剂、添加剂,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部件,应写明其原材料牌号或者应符合的国家/行业标准。描述产品灭菌方法、有效期等信息。

常见的通用技术指标包括以下项目:

物理和使用性能:

贮样器:洁净度、刻度标尺、外套、容量允差、圆锥接头、器身密合性(抽血型血样采集器的贮样器适用)、排气性和密合性(预设型血样采集器的贮样器适用);

采血针:清洁、色标、正直、针座与针管连接牢固度、畅通性、针座与护套配合性、针尖锋利无缺陷、针管(润滑剂残留、清洁无异物、长度)、针座外观及接头类型、防针刺保护装置(激发力、破坏力、抗跌落)(如适用);

其他:密封件密合性;

化学性能:重金属含量、酸碱度、环氧乙烷残留量(如适用);

生物性能:无菌、细菌内*素;

添加剂性能:标识、含量。

4.产品检验

注册申请人应提供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法规文件要求的检验报告。若申报的产品包括多个型号,选取检验的典型性型号应当能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如被检型号产品无法覆盖本注册单元,应进行差异性检验。

5.研究资料

根据申报产品适用范围和技术特征,提供非临床研究综述,逐项描述所开展的研究,概述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

应当从技术层面论述申报产品的设计、技术特征、性能指标及制定依据、生物学特性研究、灭菌研究等,内容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5.1设计特征

应列明产品各组件的名称、材料、结构和功能,提交各部件功能与实现功能的工作原理、途径。

5.2产品性能研究

注册申请人应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包括有效性、安全性指标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理由及理论基础。

产品各部件的使用性能均应进行研究和验证,其结果应能证明符合临床使用要求。常见性能研究指标可参考技术要求中性能指标要求。

以下对性能研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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