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减轻学生儿童因病、因伤住院的家庭经济负担,避免学生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根据(成都市人民*府令号)《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成府发〔〕21号《成都市人民*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天府新区在少儿互助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增设补充保险,特制定本保险产品计划。
一、参保对象
凡参加少儿互助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均可参保少儿基本医疗补充保险产品计划。
二、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元。
三、办理时间
年1月17日前。
四、办理地点
南山社区*群服务中心(天府大道南段号6栋韵城专业舞蹈学校旁)。
五、联系电话
社区咨询
六、保险期间
年1月1日零时起至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七、保险责任和报销范围
(一)住院医疗费
1、社保封顶线以内的低段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每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报销后剩余符合基本医疗可报部
分且未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封顶线)的,由本保险产品计划按90%的比例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报销金额为人民币元。
2、超过社保封顶线的高段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每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报销后剩余符合基本医疗可报部
分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封顶线)的,由本保险产品计划按90%比例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报销金额为人民币元。
3、自费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产生的个人自付金额(不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
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本保险产品计划按20%比例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报销金额为人民币元。
备注:参保人员通过基本医疗以外的其他途径报销的医疗费用在本补充医疗保险
计算报销时应予以扣除。
(二)住院定额补贴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发生住院治疗的,以实际住院天数按80
元/天给付住院补贴金,单次住院最高给付90天,保险期内累计最多给付天。
(三)重大疾病保险责任
在等待期后(首次投保为30天,续保不受此限)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患下列30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的,保险公司按照元定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脑动脉瘤开颅手术、严重多发性硬化症、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严重重症肌无力、终末期肺病等30种。
八、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品;
(六)被保险人在台湾地区、香港特別行*区、澳门特别行*区或中国境外诊疗;
(七)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前的未愈疾病;
(八)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疾病的诊疗;
(九)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事项;
(十)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十一)被保险人实施视力矫正手术或变性手术;
(十二)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整容和矫形手术;
(十三)战争、*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报销所需资料
基本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银行卡(成都银行、农商银行、信用卡除外)复印件,
参保人员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户口簿复印件、保单复印件;
(一)住院费用报销需提供资料
1、报销顺序:少儿互助金学平险少儿补充医疗保险
所需资料: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发票(病人留存联)、社保结算单(均提供复印件)、第三方支付凭证(盖鲜章)
2、刚入园的幼儿,未报销学平险或未经过其他途径报销
报销顺序:少儿互助金少儿补充医疗保险
所需资料(医院鲜章):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发票(病人留存联)、社保结算单
(二)重大疾病报销需提供资料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及相关检查
报告单。
十、本保险产品计划从二0二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未尽事宜以《国寿城镇居民补充团体医疗保险(版)》、《国寿附加绿洲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版)》、《国寿附加绿洲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版)》条款为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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