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医保局
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求,根据*府制定价格有关规定,拟调整公立医疗机构介入诊疗、心脏电生理诊疗、冠状动脉搭桥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予以公示(见附件1、2、3)。
公示期:年10月9日-10月1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联系